追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承包人应当补交差额工伤保险费;项目费用减少的,社保机构返还工伤保险费差额。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于24小时内报送;发生轻伤事故,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1、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建筑施工企业不能由用人单位投保,使用建筑工程的,按建筑工程参加工伤保险。
一、工地工伤报销支付标准
1、新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支付):
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
注:建设工程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追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承包人应当补交差额工伤保险费;项目费用减少的,社保机构返还工伤保险费差额。
2、在建工程(适用于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工程):
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0.08%×[(工程建设期总天数-建设期天数)÷工程建设期总天数]。
二、工伤赔偿的形式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如下:
1、一般伤害赔偿(未达到残疾)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
2、残疾补偿
医疗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死亡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员工下落不明。
员工外出或抢险救灾时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职工未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获得的补偿项目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50%的一次性死亡补助金(遇有困难);职工被宣告死亡,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一次性补助金。
在工地上干活的基本都是出来打工的农民。他们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给他们买了工伤保险,在他们受伤后可以得到赔偿,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怎么缴纳
法律主观:
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 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缴费标准: 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 应缴工伤保险费= 工程合同 总造价(税前)×0.08% 注意: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报,由 社保 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追加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差额;减少工程造价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工伤保险费差额。 在建项目(适用于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 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怎么缴费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建筑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商,保险的费率为工资总额的1.3%。一般是可以向上浮动到最高不超过150%,向下浮动最低不低于50%。一般建筑工伤保险的办理时长是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结束,一般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办理。一、建筑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可以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二、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办理方式
(一)、参保对象
1.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行从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企业。
(二)、参保所需材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2、项目承包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3、总承包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4、总承包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印鉴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5、《——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
6、如果申报在建项目,请提供施工许可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保流程
1、登陆“——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一、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企业首次登记”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项目信息登记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生成该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初始密 码,点击“确认”后,显示“打印项目申请表”点击该按钮后弹出“——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打印。
3、施工承包单位携带《——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及登记表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项目登记参保相关手续。
(四)、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建筑行业是属于工伤风险比较高的一个行业,也是属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一个行业。因此有相关的规定,凡是从事建筑行业,都需要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一般建筑行业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当然会有一定的上下浮动。
建筑工地买工伤保险是怎么收费的
1、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2、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3、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费率。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参照本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根据各建筑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适当调整费率,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怎么报
建筑施工企业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事故备案表。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于24小时内报送;发生轻伤事故,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如未按要求备案的,有关费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备案后,根据需要,可勘察事故现场,走访有关人员,查阅用人单位的事故记录和有关资料,由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予以协助调查。建筑单位工伤缴纳 比率是多少
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基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1、建筑单位是工伤保险八大行业中的第六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可以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3、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4、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扩展资料:
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工伤保险费率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