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由于工伤保险金是赔付给因工死亡和伤残、患职业病的职工。
建筑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费平均交费率在工人薪水总额的1.0%左右。各兼顾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在用人单位工人薪水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以下为相关内容:兼顾地区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法律依据:《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按1.2%缴纳
1、一类:冶炼、采掘、化学原料及化学品、装卸搬运业、生产、储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按1.5%缴纳。
2、二类:航空、铁路、电力、水上运输、汽车运输业、建筑安装业、轧制、压延加工等;按1.2%缴纳。
3、三类: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制造业、建材加工业、橡胶塑料制品业、木材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玻璃搪瓷器皿制造业、船舶修造业、自来水生产业、仓储业、地质勘察等;按1.0%缴纳。
4、四类:一般机械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农林牧渔业、电子、仪器仪表操作修理业、印刷业、医药、日用化工制造业、加剧制造业、粮食及其副产品加工业等;按0.8%缴纳。
5、五类: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纺织业、皮革制品业、餐饮业、邮电业、水利管理也、科学、气象、测绘、工程设计业等;按0.5%缴纳。
6、六类:商业、贸易、金融、保险、文化、教育、服务等;按0.3%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费率怎样确定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方式如下:1、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2、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类别的费率,并且在同一行业内设定不同的费率档次。风险程度高的行业,费率相应较高,反之则低。3、是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在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做得越好,其具体适用的费率档次就越低;反之,就有可能调高其适用的费率档次。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率的方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率方式是这样的1.差别费率
工伤保险在统筹基金时往往要确定一个平均收缴水平,这就是毛保险率。但实际上,征收还要对某一行业或单个企业单独确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体现出对不同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的行业或企业实行差别性负担,以保证该行业及企业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的都是差别费率,中国目前实行的也是这种费率。差别费率的确定,主要是以企业或行业的工伤事故风险水平为依据的。风险越大,费率越高,这是保险业的一般规则。实行差别费率可以促进行业或企业提高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生产风险,从而减少工伤赔偿所需支付的成本。各个行业、企业因生产操作要求、地理布局、机器设备新旧、工人熟练程度和经验以及生产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发生工伤事故的频率各不相同。比如,煤矿采掘业比起玩具制造业,发生工伤事故的频率就要大得多;反之,在玩具、农业、商业、生活服务等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的频率要小得多。如果对具有不同事故发生率的企业统一实行同一个费率就是不合理的,这会损害工伤频率小的企业,使它们不再关心减少工伤的危险,也会使工伤频率大的企业不关心如何减少工伤风险和关心生产安全。
由于工伤保险金是赔付给因工死亡和伤残、患职业病的职工。因此,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频率就显然成为了确定差别费率的主要依据。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伤事故的统计数据和资料比较容易获得,它们直观又有历史积累。世界各国基本都依据工伤统计结果,按照不同行业工伤事故率来分别确定不同的费率。如在日本,7个行业中实行53种费率,最低的为0.5%,最高的为14.5%。
2.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是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由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决定该行业或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上浮或下浮。一般做法是在差别费率实施3~5年后,通过合理的评价确定调控指标,开始实行费率浮动。浮动费率也是国际上一种通用的做法,中国规定调整的幅度为本行业标准费率的5%-40%。
浮动费率的实施是工伤保险促进安全生产机制的具体体现。对那些安全生产情况好的企业,在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可以将企业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以达到奖励的作用。而对于那些安全生产状况差,工伤事故多,特别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评价而提出警示后,仍然对事故隐患不予改正,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则以提高工伤保险费率的办法来达到惩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