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质量大检查,指导质检员工作,支持质检部门贯彻执行"三检制"、"样板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对质检部门和质量监督站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质量事故,生产出劣质产品,必须如实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如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对造成后果负全部责任。参加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急求建筑工程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制。
(2)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特别重视各级生产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确定年度和远期质量工作方针目标。
(3)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 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称职的人员,有计划地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支持质检部门工作,授予质检部门质量否决权。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批评处罚忽视质量的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组织创建优质工程,制订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责任状。在施工项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构,支持QC小组活动活动,逐步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管理。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上签字。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项目总工质量责任制
(1)对本项目施工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和项目制定的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技术培训。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分项工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负责实施;
(4)负责制定本单位技术发展规划与质量升级规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5)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交底,编制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对新工艺、新材料的“样板”工程质量作出鉴定。
(6)参加质量大检查,指导质检员工作,支持质检部门贯彻执行"三检制"、"样板制"。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全面质量管理,指导QC小组活动。审核QC小组活动成果资料。
(7)组织主要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基础验槽,结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一般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督促填写质量事故报告送公司质检科。
(8)协助项目经理确定外包队伍,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技术管理措施。协助生产经理把好材料管理质量关(包括订货封样和材料进厂验收) ,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办理回访签证。
项目总工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支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
(1)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经常对项目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组织班组严格按"五不准"的原则和设计图纸,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2)负责落实项目质量责任。按上级的创优质责任。定期检查实施情况,监督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构件、器材质量负责监督。
(3)认真执行“三检制” ,“样板制”。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分项质检表上签字。
(4)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对本项目劣质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对质检部门和质量监督站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6)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交工验收,质量回访。发现质量事故,生产出劣质产品,必须如实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如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对造成后果负全部责任。
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组织设计。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参与本项目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参与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劳务作业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本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项目经营副经理质量责任
(1)协助技术经理制定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研究质量工作存在问题和工程质量通病, 参加质量活动分析会,负责落实项目部员工的岗位质量考核。参加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2)对本项目使用的材料质量采购负责,协助技术经理抓好质量管理。
(3)负责建立各级材料保证体系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材料订货、采购、运输,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
(4)对进场材料、成品、构件、器材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的真实,齐全、及时负责。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无质量证明的材料、构件、器材,一律不准进场,对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质量负责。
(5)对质量有疑议的材料和需要复试的材料取样负责,对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成品、器材及变质材料,负责申报处理。未经批准不得处理。把住材料定货质量关,建立样品室,坚持"封样"制度。
项目经营副经理的安全责任
(1)对职工(含作业队劳务人员)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含作业队劳务人员)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协助安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6)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7)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9)安全值班期内做好每月四次文明安全综合检查,同时做好记录。
(10)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11)领导组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劳务作业队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12)参加本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安全措施经费。
项目技术科质量责任
(1)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开工前必须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使可能出现的各种缺陷最大限度在图纸上消除。
(2)组织工程技术交底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范、规程、质量方针、政策、规章、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提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3)对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参加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质量和施工"样板"质量的鉴定。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一般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根据本单位承担工程的特点,及时编制切合实际的,保证工程(产品)质量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4)只有工序正确才能保证质量可靠,因此,对每道工序必须编写工序程序作业指导书。
(5)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主体结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装订、审查。指导试验人员及时、正确提供各类建筑材料, 试件的试验资料,努力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6)加强测量放线工作质量管理,落实测量复核制。
(7)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与施工现场结合,处理技术问题。常到工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编制降低成本年度计划措施,搜集汇总,按时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做好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组织好试验室取样,试验及时,准确,满足各工地生产要求。做好图纸、技术文件、技术变更、上报技术报告等的收发、发放,登记清楚,管理有条理。
(9)所有资料及时、齐全、真实、整洁、装订完善。
(10)及时搜集、整理重要工程推广使用"四新"技术成果的技术总结资料,该存档该入档的应及时入档。严格贯彻执行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项目技术科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制定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繁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项目领工员质量责任
(1) 施工程序合理,施工进度符合网络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工序程序技术文件组织施工,对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有针对性不漏项。
(2) 参加QC小组活动,指导QC小组工作。
(3)承担下述指标:施工产值、工程主要形象进度、竣、交工面积、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优质工程。
(4)承担质量重大事故的责任。
(5)负责管理评审、质量记录、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内部质量审核、统计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要素文件贯彻实施。
(6)负责检查与落实、纠正及预防措施情况。
项目领工员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下,编制生产计划,加强调度、组织均衡生产。
(2)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视同生产任务优先安排。
(3)改善生产环境、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证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不得扰民。
(4)认真贯彻保证生产安全进行的技术措施。
(5)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6)工伤事故频率。无人身伤亡事故,无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
(7)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不允许颠倒工序冒险组织生产。
(8)认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项设计、各种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允许随意更改。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哪些?求答案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正是顺应建筑施工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从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应当履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这一职责。但就项目经理队伍整体而言,素质不一,良莠不齐。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组织尚有可能出现差错,而项目经理作为个人,且在缺乏监督、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其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施工企业有必要帮助项目经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然而,在大量的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中,对工程建设资金几乎不存在有组织的监督管理,而是完全由工程项目经理个人安排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据笔者了解,目前在项目经理队伍中出现的财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寅吃卯粮,提前透支工程利润;疏于管理,出现大额亏损;大量举债,施工成本大增。一些工程项目需要大量垫资或项目资金一时不能到位,而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量有限,造成项目经理大量举债,有的甚至不惜借取高利贷,使融资成本大增。工程中存在的不正常垫资现象加大了对项目经理使用资金的监管难度。
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目前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资金疏于管理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制度建设上的不足,更主要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在建设资金使用上缺乏监督管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承接到工程而对项目经理的某些做法做出迁就和让步。在建设施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今时代,作为被边缘化了的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其竞争能力越来越低,与其说是企业在参与竞争,不如说是项目经理之间的竞争。因为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不仅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更主要的是项目经理能力的竞争。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项目经理在其中的贡献很大,可以说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项目经理人在长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与工程建设方打交道,掌握了大量的人脉资源,其承接项目的能力已超越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能力。在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分包、转包工程,这些工程中大部分是由项目经理带来的。同时,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人)的流动性不断提高,即使是本企业的项目经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也可以挂靠到别的企业,这样一来,中小建筑施工企业要想稳定自己的项目经理队伍,就必须对项目经理做出一定的让步。
其次,项目经理为保证工程项目及时完工,在建设资金使用方面要求掌握完全的自主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可以行使“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等管理权力,因此项目经理为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工,必然要求掌握资金使用的自主权。由于税务部门规定“账证健全的建筑安装企业,一律按工程收入的1%扣缴项目经理个人的‘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项目经理,只要向施工企业交足管理费和相关税费,其余资金就应当任其安排使用,事后按一定比例提供相应的票据即可(如淳安县规定应提供60%的材料发票、30%的人工费支出凭证和10%的其他支出票据)。
再次,项目建设单位在其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许多建设单位(尤其是议标工程)盲目压价,大大压缩了项目经理的盈利空间,有的工程项目让利高达25%至30%。也有一些建设单位在没有资金保证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造成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垫付大量建设资金,由于施工企业无力为项目提供资金保证,也就无法对项目经理使用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施工企业放弃对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控制、监督有关,施工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项目经理负责制虽然体现了风险抵押、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本质,强调项目经理个人在承包中的主要责任,与施工企业之间也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但是如果其出现的经济损失一旦超出其本身所能承受的限度,其责任必然要由施工企业来承担。虽然出现问题的工程项目或项目经理是少数,但其对社会、对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本人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施工企业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刻不容缓。
据笔者了解,施工企业并非没有看到这一问题,但为了保住项目经理队伍、为了保证能承接到施工项目,不得不放弃对项目经理建设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实,这是一个集权与分权的选择、分权程度的把握问题,笔者认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与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并不完全矛盾,关键是如何在施工企业行使财务监督管理权与项目经理行使建设资金使用自主权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既加强企业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又保证项目经理对建设资金使用权的自主行使。
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在行使财务监督管理权时应当遵循“你的钱,我看着你花;你的账,我替你记;你的财务,我帮你管”的原则,首先承认该钱是项目经理的,施工企业不能花,也不会花;同时强调管理权上收,财务高度集中。在此基础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工程项目预算确定的基础上,按工程进度编制季度、月度的资金使用预算,做到项目有预算、月度进行平衡、每周进行安排;实行现金流量周报制度,及时反映项目的进度、资金的使用状况;完善成本核算体制,强化目标成本管理。具体措施是: 设立专户,专人核算。施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编制在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直接管理,并按工程项目进行分工,每人管理几个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将工程建设资金按工程项目进行归集,单独存放,包括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扣除应上交的管理费和应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和项目经理为项目建设筹措的资金。
实行预算管理,加强审批使用。按照工程进度,在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经理安排使用,即由项目经理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由企业财务核算员负责支付。由企业财务核算员每周编报现金流量表,每月编报预算执行情况表,按项目编报收支平衡表报企业财务部门。
实行有效的资金调度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如果某项工程项目暂时有资金结余,在经该工程项目经理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内部融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力。
考核奖励及结余分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将项目结余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项目经理,完全由项目经理安排使用,即归项目经理所有。